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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结果女方反过来说男方强奸她,这样构成强奸罪吗?为什么?
精准答题,为你排扰解难。成年人双方自愿***和***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自愿发生性关系两人你情我愿,男人贪色女人爱财,是够不上***罪的。如果男方以暴力威吓手段强迫女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就算***罪。如女人不满十四周岁,同意和你发生性关系,事后告你也算***罪。是自愿还是***,你要用事实说话。两人自愿***行乐,算不上***。男人***女人必须有搏斗的痕迹,女人在遭到男人***时,必须反抗进行呼救,事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证相应的证据,如身上被男人被打,身体衣服上留有精斑,这样公安机关可依法定罪。如果没有任何证据,你说男人***了你,这是不现实的。我的回答不知你是否满意?
证据!必须说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审判的根本原则。***属于严重的犯罪,得到了公检法三方的高度重视。原来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后来女方反告男方***,这样的事情曾经发生过一些。如果女方不满十四周岁,那么不管她是否自愿,男方都已经构成***罪。但是,如果女方已经满十四岁,那么就要看具体情况了。现在,科学技术已经很发达了,到处都有摄像头,许多事情在视频录像下,都可以辨明真伪。比如,录像显示这两个人经常在一起,或者手拉手,或者勾肩搭背,或者拥抱亲吻,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男方***,那么女方败诉的可能性就太大了!不仅如此,而且男方还可以反诉女方诬告。总之,一般来说,男女之交是好事,爱爱变成***很不好,关键在于证据!
感谢邀请。
面对这个问题,着实有些尴尬,主要在于目前存在的司法困境极容易导致男方身陷囹圄的境地,接下来以案说法。
一,男子通过社交网站与女子相约,二人在饭店饮食、小酌,之后到酒店房间,进入酒店前,女子“***装”醉酒由男子搀扶进入房间。在房间内女子清醒状态下与男子***,事后女子报警主张男子***。
本案对男子不利的证据在于:有关***显示女子进入酒店前处于醉酒状态,男子如无法证明双方***时处于清醒状态,将面临被动局面。
二,男子通过社交网站与女子相约,二人之后到酒店房间,并在房间内***,事后女子报警主张男子***。
本案对男子虽然较为有利,但如果酒店床单物品上有女子血迹、女子身上有淤青、掐痕等有关证据,则男子同样会面临被动局面。
三,男子通过社交网站与女子相约,二人之后到酒店房间,并在房间内***,事后女子报警主张男子***。
事后查明,女子未满14周岁,则男子同样会面临被动局面。
何为***,实务中主要体现两种,:一是针对成年女性,比如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迫行为;二是针对欠缺意识要件的女性,比如未满14周岁的女性、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等,即便自愿亦属于***。目前,已有部分案例显示,所谓的“事前自愿、事后反悔”的伎俩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当事人财产损失。
在此,善意提醒:
如果女方不满14岁,并且男方明显知道女方不满14岁。那么这就是***罪,和自愿与否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是14岁以上或成年人,女方反过来污蔑,其实最终法律上,很难污蔑成功的。
为什么呢,法律需要的是证据,虽然受害者证词很重要,但是仅仅只有这个,受害者的证词是没有办法定罪的。
类似***罪更是如此,***罪其实一般超过一定时间,比如已经洗了澡了,当时也没有录像拍照,也没有挣扎痕迹,已经很难定罪了,更别说这种反悔的。
有人会说类似当时拍了对方照片什么呢?或者酒店出入呢,这其实只能说明你们当时上了床,没办法证明女方是不是自愿。
一般如果被***了,第一时间报警,不洗澡,定罪可能性就非常大,因为这样证据都全部还在身上和房间里。
时间越久越不利,***同样如此。
生活中,一个女的因为某个目的说自己被***了,并且大势宣扬,对男方的信誉伤害其实非常大。
因为这种事情的确很多人会天然的相信女方。
更多人会在没有证据呈现的前提下相信故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书籍推荐男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书籍推荐男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