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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关于遵纪守法和奉献爱国的古诗词?
1 《春望》【唐】杜甫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2 《夏日绝句》【宋】李清照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3 《示儿》 陆游 死去原知万事空, 但悲不见***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 家祭毋忘告乃翁。
法律的古代意义?
无论是古代的“灋”还是现代的“法”,千年来我国文字形变而神不变,代表平之如水的水字旁至今仍然是“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古代并没有“法律”一词。从《说文解字》中“灋,刑也”,不难看出古代的“法”和“刑”意义相通,“灋”和“法”中都包含“去”。去在古代有“处罚”的意思,也就是说法的价值是惩恶扬善,翻开古代的法典可以看到封建社会我国重刑轻民的鲜明特点。
《说文解字》释义,“律,均布也”,有约束防范的意思。虽然在古代“刑”、“法”、“律”含义相似,但毕竟有所区别,而且一直没有将“法”“律”并为一个词。
您说的古代,很广泛。中国自古就有法,只不过大家都比较清楚的是从秦商鞅开始推行法治,如果说古代是人治,那么何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即使是现在,也有人治的地方,其实真正的理想治国方法是德治,人类社会必然从人治,法治最终发展到德治。
法律的意义
我们已经知道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并且知道法律必然匹配相关的社会。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法律。同理有什么样的法律,就有它相关的意义。而我们现在的法律也只是配合时间妈妈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带领人类社会走向更高层次的繁荣。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古代人治社会中,法律也任然是规范社会次序和人们社会生活行为的强制性规范。
封建社会的皇帝,权利很大,但他仍然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要在大局上服从于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和行为准则,一般情况也是要依法办事,用法律治理国家的。
像电视剧中那样随心所欲,完全不受法律约束的所谓人治,仅仅只是故事聊斋而已。
皇帝不仅自己要受到法律约束,而且也要用法律去管理国家,规范文武百官的行为,官员也同样要靠法律去审理案件,收取官税、管理百姓。
古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法制和人治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法律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靠人制定的,没有作为统治阶级的人,就没有法律。
同样的法律不同的人执行起来,效果也不相同,清官断好案,糊涂官断糊涂案,没有人的素质做保障,再好的法也没有用。
片面夸大某一方面都没有意义。所以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有个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的问题。
只不过古代从表面看,人治的自由度要大一点,同时与道德联系直接一些。
法律是政治上的正义,是世所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是理性的体现,又是一个合同式的契约。法律的特性包括:
(1)公正性: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它对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平等的;
(2)可变性,法律应该允许变革,当然这咱变革须要慎重;
(3)必须遵守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都必须遵守它。 (二)关于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和目的全在于为了城邦的“善业”,为了“善德”,为了追求“公共***”,增进人类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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