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违反意识形态的书籍类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违反意识形态的书籍类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露易丝海新的书籍?
露易丝海新是一位法国文学史上的重要作家,她的作品有很多经典之处,其中最受欢迎的可能就是《外面的世界》了。这本书以一个少女的视角讲述了她在孤独中成长的过程,揭示了外在世界与内心体验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被认为是露易丝海新对人类心理深刻洞察的一次尝试。
以外在物质条件相对优越的地位为基础,露易丝海新的作品常常探索意识流、心理深度和人性本质等方面的问题,堪称现代主义文学的精品之作。
丑书是否属创新的范畴?
丑书当然不能算创新。
书法创新需要有很好的基础,严格的讲书法很难创新。古人通过多少年的努力总结出来的书体,并形成了一套又一套的法则,这些宝贵的财富值得我们继承。懂得了这些规律,经过长时间的练习自然会练出自己的书法风格。与古人的书法风格略有不同,或将现代人的艺术科学融入书法中,可以算是创新。但是有些人基础不好,一味追求职位,搞书法创新,博取一些人的喜爱,获取高额的回报,这就是所谓的“书法创新”、或者“字因人贵”的问题。并且这些书法创新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道德经有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说的是正因为天下之人都有辨别美丑的能力,所以才会有美丑的概念存在,既然丑书谓之丑,那必然有打破常规,不走寻常路的那种操作方式,因为天下人都爱美,我就偏要搞个丑的让大家看看,这也不失为一种创新,但这种创新并非是一种文化的突破,而是为了博人眼球的一种表演形式,也是一种另类的博出名的方式,这样的行为一定程度毁坏了书法文化的正统和传承,但丑就是丑,在满足大众猎奇心理以后,还是不会承认它的存在价值,所以,最终的结论就是丑书不算是创新,只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表演形式,最终还是会被大众和历史所唾弃
丑书是否属于创新,这个问题很难界定,但既然是创新,其基本要求就要有传统的功底。 而且,自古的书法家,即使像郑板桥,何绍基,杨维桢这些现在人妄下结论为"丑书"的书法家,我们欣赏他们初期阶段的书法。 不但传统的正书写得非常高超,而且一笔一划很工整。如郑板桥小楷册《戒子铭》,用笔工整清俊,可见真书功底深厚。
还有清代创新书法代表人物何绍基,39岁小楷《册封琉球赋》
这让人想起《书谱》里的几个层次。"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有人认为这只是一般意义的学书法步骤,其实,它的意义不止于此,它同样是阐述了书法艺术传统和创新的关系。就是说书法首先是站在传统笔法结构的基础上,有了"不丑"的传统真书根基。才有能力和资格追求"险绝的丑,另辟蹊径的创新"。才是更高难度,深层次的书法艺术追求之正路。
所以,再回题主说到"丑书创新"来说,只有"曾经沧海",才有资格"大巧若拙"一回,如果只是靠炒作,靠头衔出名的书法,没有系统性训练,传统的楷行隶篆正书的规矩,其从心所欲所写的东西,就不是创新。只是滥竽充数的自由书写而已。
丑书不能算创新!
我们用武术做个类比!如果你压腿之类的基本功还未练到家,打拳也没有多少力道,踢腿也只是做比成样!那么,你向世人隆重地宣布,你自创了一套古今从未有过的拳法,你说,你这套怪异的拳法能被世人接受吗?
其实,书法不应该排斥怪与异,因为怪与异是个性,也是书法需要提倡的,可是怪与异也应该有所尺度,有所约束!何况丑书是缺少基本功的怪与异,这绝对是书法所不能接受的怪与异!
丑书绝不可以!除非,你具有深厚的书法基本功之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违反意识形态的书籍类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违反意识形态的书籍类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