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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关于春秋、秦汉的历史书?
谢谢邀请,研究春秋的书,古代的书有“一经三传”,春秋经和春秋左氏传、春秋谷梁传、春秋公羊传,《竹书纪年》、《史记》。个人以为最有可读性的就是《左传》,《史记》是完全模仿的《左传》,左氏的书长于记事,并借君子之口针砭时弊。而另外两传是子夏门人所传受孔学影响较深,长于说教,到西汉公羊学代表人物董仲舒的学说受到汉武推崇之后,更是成为了统治阶级的上层建筑,礼教意味更兴。近代的可以参考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顾颉刚、童书业合著的《春秋》。研究秦汉史,《史记》是不二法门,更可贵的是太史公秉笔直书的精神,同是参考史记三家注。《汉书》文学水平较高,用辞华丽,也规范了纪传体史书体例,但是不免受到经学影响,为尊者讳,为长着隐。近代的吕思勉、钱穆先生的论著都是可读的。
怎样看待深圳胡红梅抄袭事件中,部分人持有"抄不抄袭无所谓,只要有推广阅读的爱心就好"这样的观点?
胡红梅***成了各大媒体的热搜,引起公众的不依不饶,遭人唾弃,受到处分,我认为这是她咎由自取,其实我从昨晚知道胡红梅***后,心里也一直很不是滋味。而部分人认为"抄不抄袭无所谓,只要有推广阅读的爱心就好",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对,“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是任其发展下去,肯定整个社会就会乱套,文学界何谈发展?怎能弘扬正气?可以推广阅读,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比如可以利用网络转发优秀作品或介绍优秀作品,让大家分享。但绝不能窃取别人著作权甚至从中牟利。
第一、知法犯法、虚伪、拜金主义不可取
身为教师、校长、公众人物的她明知应遵守《著作权法》等各种法律法规,但由于她爱好面光、为人虚伪、贪图荣誉、受金钱诱惑、不知足,却以身试法,犯“掩耳盗铃”之错,抄袭胆子越来越大,不但抄袭别人文章图荣誉,还出版牟利,显然是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了。
第三、诚实做事,老实做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现在还有许许多多默默无闻在边远山区工作的教师为了评聘职称,老老实实伏案撰写论文,哪怕最后没发表,也就只怪自己技不如人,因为从小老师教育我们的话一直铭记于心:写作文不能抄别人的,要用“三段”来书写。作为教师理应带头为人师表、讲诚信,“真金不怕火炼”,否则我们怎么去教学生呢?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教育好祖国未来的花朵。
第三、必须遵规守纪 ,弘扬正气,多出深度作品
“ 多行不义必自毙”, 在胡红梅***之前,也发生过众多类似***,都一一受到了处理。抄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和教育部门绝不手软。 我们应该根据网络热点、专业或行业特点,撰写深度作品,赢得人心,才能立足。
为人师表就应该诚实做人,想成名想教给孩子更多的知识固然是好,但是要有自己的思想。借鉴观点可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完全抄袭,不仅不尊重别人,更会带来不齿。如果引用,要注明出处,注明原作者。当然,胡老师教学的成绩,课堂驾驭能力,教学业务能力也不能全盘否定。
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做推广活动那是值得提倡的,特别是爱心阅读推广活动。但不能因为是爱心阅读活动或者公益活动,就可以随便拿别人的成果作为自己的成果来分享。就像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出来,然后拿来给朋友分享,你觉得这样对吗?肯定是不对的。
如果说不懂这样是侵权的,那这样的素质就不应该享有这么多、这么高的荣誉。
如果说她明知这样是侵权的,还这样为之,那就是为人不诚实,不符合师德规范。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样的侵权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如果确实要引用他人的成果,也应该注明材料来处。甚至有些还应征求原作者的意见。
转律师袁佳存的文章回答此问题: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胡女士存在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行为表现为:
一是直接将他人已出版的书籍署名自己出版。
二是编写的课程用书存在抄袭。
三是在公开期刊中使用他人作品署名自己发表。
四是在相关公众号中提取他人书籍中的文字发表署名自己。
胡女士的行为,已经是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直接将他人已出版的书籍署名自己出版、编写的课程用书存在抄袭、在公开期刊中使用他人作品署名自己发表。这三种行为如果存在收取出版费、稿费且达到一定数额的情况下,就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从现有报道情况看,被侵权人要求胡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是合理合法的。
深圳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有多人通过网络举报,并晒出大量原作和抄作截图比照,加上胡红梅本人朋友圈上不大诚恳的致歉信,基本上可以确认抄袭属实。虽然还未经其主管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调查核实,综合网络上各方面的反映情况,其明目张胆地大肆抄袭行为大体坐实。一旦这些侵权行为成立,不单其自身形象大打折扣乃至崩塌,难免累及其供职学校、主管单位和膜拜的粉丝,以及颁发其各种荣誉的形形***的机构和部门,同时很多人将会被打脸。
根据深圳***在线政务公开中龙岗区如意小学介绍开显示:该校被授予全国“百社千校书香童年”阅读活动基地学校、2018年胡红梅副校长获国家基础教育“全人教育奖”提名和龙岗区优秀校长。无比卓越的年轻胡红梅副校长无疑为该校的一张“金名片”,也是该校对外宣传的一个“金字招牌”。难怪许多人不禁要诘问,如此***裸地抄袭,难道其同事及其学校都不知情?为什么没有人劝阻和制止?是漠然置之还是装聋作哑地纵容?不得不说学校及其同事难咎其责。
作为主管单位的龙岗区教育局也很尴尬。难得在区里诞生了一位响彻省市内外的教坛明星,平时都当作一杆旗帜树立的,如今却遭遇这样的滑铁卢***,面对汹涌的网络舆情,既然已经声明严肃认真调查,就不能不通报调查的结果,就不能不下结论并给予学校及当事人相应的惩处。
既然是顶头上司,那些各式各样的荣誉评选,在一级一级上报的过程中,自然要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其抄袭行为一直不闻不问而被蒙混过关,对其表现未做深入了解和甄别,是失察还是渎职?
当下的名师都有千千万万的膜拜者和追随者,尤其是名闻省内外的名师,更有不计其数的忠实粉丝,胡红梅自然也不例外。通过协会、学会、工作室、报告会、培训班等组织网罗喜欢自己的人员,进行方方面面的传经布道,哪怕是抄袭过来据为己有的东西,也毫不脸红地拿出吹嘘。
于是,那些充斥肉麻吹捧和赞美的听后感观后感读后感尘嚣其上。曾经无比完美推崇的偶像如今轰然倒塌,除了油然而生被欺骗蒙蔽的心塞,以后还真不知道该相信谁了,更不用说再盲目追星。
最该打脸的当属颁发其各种荣誉的部门和机构。胡红梅所获得的荣誉和头衔非常丰富,令无数人望之项背的。从区、市到省、国家级的,网上曝光的总共就有二十来项,有的含金量很重,有的装扮出场门脸,无不打响其美誉度和知名度,因而各种耀眼的荣誉短短几年内拿到手软。
不管是官方还是机构、报社举办的,被授予者已经出现严重的品格瑕疵,那撒出去的荣誉称号还要不要撤销和收回?总不能任其欺名盗世、贻笑大方,否则,举办者的微信和脸面[_a***_]维护?
据说胡红梅抄袭***暴露以来,已经有不少知名人物、文字留言和评论文章为其辩解开脱,通过各种途径到处阻挡反对言论灭火。不过,再怎么厉害的手段,即便绝大多数做了沉默者,这把已经燎原开来的熊熊烈火也终究按捺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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