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地方志书籍简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地方志书籍简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地方志简称?
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
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
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地方志书是记述特定时空内一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
方志,就是对一个地方的记载、记述。一个地方、地区的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单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应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资料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简而言之,地方志书者,地方之全史也。它虽有史学之性,但不是国史、正史,也不属史学范畴,但要比史更全面、更系统;由于它记载面十分广博,故推而论之,地方志书有百科全书的性质,亦可称地方的百科全书。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一次。
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从即日起施行。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志书要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每20年。《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O年左右编修一次。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搜集资料,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进行编纂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一次。
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从即日起施行。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志书要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由地方什么机构负责编制?
地方志,是指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
主要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等的书。
有全国性的总志、省级的通志和地方性的市、县志。
编修方志是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
方志分门别类,取材宏富,是研究历史及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地方志由地方党史办负责成立地方志编委办负责编制。因为地方志每隔20年编修一次,牵涉到文人地埋党史政史等等,是一项富涵文化底蕴的系统工程,既要严肃严谨,又要客观真实,既具有很好的文学价值,又通俗易懂,所以地方志编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归口党委办或宣传部管理。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
各级人民***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地方志书籍简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地方志书籍简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