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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锯人完整剧情?
《电锯人》是一部由藤本树创作的漫画作品,也改编成了动画。故事讲述了背负巨债的少年电次与链锯恶魔波奇塔一起做恶魔猎人的冒险:
主角是电次,他因为父亲的债务而过着贫穷的生活。他救了一个链锯恶魔波奇塔,然后和它一起做恶魔猎人,用链锯杀死恶魔换取奖金。
但是有一天,他被一个强大的恶魔袭击,为了活下去,他把波奇塔的心脏放进自己的胸口,变成了半人半恶魔的存在。
从那以后,他被各种势力追捕或利用,因为他有着能够杀死所有恶魔的力量——电锯人。
全职法师吸血鬼博拉结局?
博拉其他含义
全职法师虚拟人物
博拉是玄幻小说《全职法师》及其衍生作品的登场角色。
原是帕特农神山守山人之一,守卫第三道关卡。莫凡闯关时被其恶魔血脉吸引,甘为莫凡属下,并帮助莫凡闯过最后一关。后和莫凡回国,成为凡雪山守护者。但因长期没有莫凡血液滋养,基本处于睡眠状态,总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身份
博拉为公元前的恶魔系研究后的副产物。 是的,血滴子不是陆年那个不要脸的研制出来的,恶魔系更不是莫凡专属。 从文中可以得知:在古代,在法系还未健全之时,人类为了生存,会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这期中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禁术,而恶魔系的研究也是其中一项,博拉的前辈,就是其成功后的产物,但也可能就是因为博拉的前辈的原因而终止了研究……陆年只不过是偶然间获得了这项研究的数据,偷偷地搞一些试验而已……
推测博拉也是那次研究的实验品,且博拉的前辈肯定成功地恶魔化了,如果没成功,那么他会处于神志不清,嗜血好杀的状态,是不可能让刚完成血图仪式的博拉有吸血的机会的,但最终还是死于恶魔化过后的灵魂债务……这一点,在莫凡闯神山时,博拉也亲口说过,他的前辈恶魔化后,只活了一天。所以那些说什么柳茹这么长时间不喂奶会不会饿死之类的……人家博拉可是只奶了一口就活了两千多年。因为血图仪式后的本源之血为恶魔之血的关系,所以其它血源对博拉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甚至还会稀释他的本源之力,所以2000多年未进食的博拉已经很虚弱了,只有莫凡的恶魔之血能给他补充些源力,但毕竟饿了太久,且虽同是恶魔之血也同血不同源,就算奶上一口也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所以平时的博拉还是会处于沉睡状态。
应该没有死,只是沉睡了。
博拉是帕特农神山守山人之一,莫凡闯关时被其恶魔血脉吸引,甘为莫凡属下,并帮助莫凡闯过最后一关。
后和莫凡回国,成为凡雪山守护者。但因长期没有莫凡血液滋养,基本处于睡眠状态,总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但博拉也是莫凡最大的帮手之一
博拉吸了莫凡身上的恶魔之血,博拉认莫凡为主。
全职法师吸血鬼博拉没有挂掉。吸血鬼博拉很少出现,他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一间密室里沉睡,好保持他自己的鲜活,会让他亲自跑来一趟,那意味着确实是有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警惕。 博拉 别号 老吸血鬼 萌点 吸血 活动范围 帕特农神山→凡雪山 个人状态 睡觉中 种族 血族。
许某某为何非要***来女士?离婚不是也可以分到财产吗?
许某某和来女士离婚,家庭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他就算分不到一半也应该比这个比例低不了多少,为何非要选择***妻子谋夺财产这条不归路呢?
相信有此疑问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如果我们分析一下来女士家的现实情况和许某某这个人的本性,这一切却都是必然的。
案发后,来女士前夫对媒体是这样说的:“家里面的钱我从来不管的,都是她在管,她还和我说,如果不离婚,我不光要把你的所有积蓄都花光,还去网络上***,这样离婚后你还要为我承担一半的债务。都把我逼到这个地步了,我还能说什么呢?2007年我们离婚了,女儿归我抚养,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而和许某某结婚以后,家里的钱也是来女士在管,当然许某某和来女士的前夫还是有区别,前夫当年收入还可以大部分上缴给来女士了,而许某某和来女士结婚后自己的钱各种原因花的差不多,手头比较紧,而来女士的存款实际上基本都是她的钱。
所以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若两人离婚,以来女士的性格许某某恐怕是得不到多少的。
来女士家有二套房子,一套55个面积就是一家人曾经居住的那套,另一套110个面积也就是许某某想给儿子当婚房的那套。
这两套房子是回迁房,村上按照一个人头55平米补偿的,来女士一家三口两套房加起来刚好165个面积,但是要明确一点许某某虽然参与了人头分配,但是这两套房子的性质属于回迁房,也就是说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交易。此外一些地方的回迁房户主无法更名,新业主的户籍也无法迁入房子所在的户籍地。
在这种情况下许某某和来女士就算离婚,房子无法过户,而且如果离婚肯定是许某某提出来的,就算许某某能获得一套房子,那也肯定是55平米的那套,这可不是心机重的许某某想要的。
从许某某前妻官女士的回忆来看,他其实是个强势的人,但是和来女士结婚后,他理财不善,手头越来越紧,夫妻的经济状况属于明显的女强男弱。
许某某若选择离婚,他自己清楚是分不到多少财产的,因为要算细账的话,两人结婚前来女士就借了他一笔钱让其做生意,他的鸭厂就是来女士资助的,这样算来女士不给他钱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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