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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抄家是中国历史上对贪官或者犯罪之人的惩处,凡是犯有重罪的大臣都要抄家,没收全部家产,而且古代有株连制度,一人犯罪,全家遭殃,如果犯有谋逆之罪,甚至还会株连九族、满门抄斩,即使没有满门抄斩,男人们要么被处死,要么被发配边疆,那么这些家中的女眷她们的下场会如何呢?
在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是十分卑微的,所有有钱有权的王公贵族及文武大臣都是妻妾成群,家中女眷无数,有着老爷这棵大树,她们都衣食无忧,每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好不优哉游哉。
朝廷就是争权夺利的战场,一旦站错了队或者说错了话,得罪了当朝的统治者,那你就倒霉了,大难临头了,轻则罢官,重则杀头,抄家也就避免不了,古代的大官被抄家后,家里的妻子和侍女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呢?
在古代,如果是家中最低下的婢女,一般会被再次卖给另一家当婢女,这对于她们来说是最好不过了,因为比起流放已经很***了,毕竟在哪都是当丫鬟啊。
如果是家中的妻妾女眷,在老爷被惩处后,首先肯定是没有了靠山,属于没有权势的地位,同时家里的财产又被全部查抄干净,更是身无分文,处于无钱无权的境遇,想要生存只能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靠“卖”,这里的“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卖身,彻底沦为青楼女子,或者是成为另一个大官的妾,像吴卿憐先是陕甘总督王禀望的爱妾,王禀望被抄家后,她被蒋锡棨得到,后来和珅高升后看上了吴卿憐,花费一笔小银子就把吴卿憐买回家了,像吴卿憐这种结局算不错了,但是更多的女眷并不能获得大官的赏识,只能被卖到青楼度过余生。
另一种就是卖艺,有点文化水平的、会唱些小曲的,内心骨子里就有一种傲气不肯卖身,于是就去一些酒楼或戏班子唱小曲儿,赚点生活费。
二,被罚为奴或婢,被罚为奴或婢女的女眷一般都可以说是运气不好,自己的老爷不仅仅是***这样简单,还会是在政治立场上站错了队,使得皇帝不仅仅要将老爷诛杀,还会为了斩草除根,将一帮女眷拉倒边疆或者其他的荒郊野外地方终身为奴,以此断绝谋反的可能性,奴有官奴和兵奴两种,区别就是服务的对象不同。
三,被罚为官妓,中国最早的官妓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宰相管仲开设的,明朝时候设立教司坊,来接收犯罪大臣的家眷,以前的小姐夫人们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突然之间沦为***,而且要伺奉的可能是以前的下人,心里的落差之大是常人难以忍受的,清朝的时候废除了教司坊,但是女眷的悲惨命运并没有终结,她们会被流放到宁古塔做披甲人的奴隶。
所谓披甲人就是被清朝打败的敌人,投降后又为清朝打仗的人,这些人的地位比一般的军人要低很多,只是比奴隶的地位高一些。
像这种被罚为官妓的,都带有一种羞辱性质在里面,有时候皇帝对这个大臣恨得刻骨铭心,终于等到机会将他打倒,不仅仅要诛杀一干人等,还要把他们曾经爱惜的妻妾、侍女等统统作为官妓,以此来埋汰、羞辱他,让他死不瞑目。
无论哪种方式都是对女性极大的不尊重,将女性变成了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丝毫没有尊严可讲,古代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非常严格,漠视女性的权利和尊严,对古代女性造成不可磨灭的身心伤害。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一人犯错,牵连的可能会是整个家族。所以历来都有“株连九族”的说法。在古代,官员被抄家之后,家中的女眷会收到怎样的处理呢?
(一)掖庭
发配到掖庭的女子一般是去做一些苦力。这种生活确实很劳累,和以前锦衣玉食的大小姐生活天差地别,但其实已经算是一种比较好的去处了。因为在掖庭,至少还有可能有重见天日的机会。当初上官婉儿就是在掖庭被武则天选中,才开始了自己的为官仕途。
(二)司教坊
司教坊其实就是公立的青楼,受到朝廷的保护,专门服务于王公贵族。到这里来的女子好看的就学习歌舞乐器,供客人消遣;不好看的就打杂做苦力。而且,司教坊的女子即使离开后也只能穿青色的衣服,让人一看就能知道她的身份。
(三)民间青楼
如果说司教坊已经够惨了,那民间青楼可以说是更惨。因为在司教坊至少服务的都是上层的王公贵族,而民间的青楼却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来到这里的女子不仅没有了以前优越的生活,还要学着去讨好各种各样的人,实在是非常凄惨。
(四)卖到地主富豪家
有的女子也可能被卖到地主家做丫鬟,运气好能遇上好的主人家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去处。有的丫鬟从小就是和小姐一起长大的,感情十分深厚。如果将来做了陪嫁的丫鬟,也可能成为妾室和小姐共侍一夫,得到翻身的机会。
(五)发配到宁古塔
古代的法律把女性看作是男主人的附属物,家中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在政治上毫无权利,就算有官司了,也要由家中男性代理,在明朝因婚姻、财产的***,女性连诉讼权都没有,男主人拥有家中女性的监护权。
于是乎,就有了株连罪,男主人如果犯罪,必定株连到家中女性,或与男主人一样被处死,或者没收充官、要么发配千里。从秦朝开始的连坐法,丈夫死罪,妻子跟着处死,晋时期丈夫死罪,家中女性遣为官妓,或为官奴,唐宋时,男主人发配充军,家中女性要么跟着充军,要么流放,等于说,男主人犯罪,主要看男主人判罚轻重来决定了家中女性的下场。
抄家也如此,抄家的全称是“籍没抄没”,意思是***的家庭户籍身份被勾掉,变成罪人,家中财产被没收,这是家毁人亡的处罚,非常严重。以清朝为例,以谋反定罪的抄家,大臣被凌迟,宗族16岁以上男丁全斩,15岁以下的男女子充为官奴,或者流放,财产没收后,属于贪脏有主的财产归还,其余的充公。
根据雍正3年颁布的《大清律例》里律文记载,涉及到抄家的条例很多,主要是谋反、谋逆的政治案,少量为严重的***经济案。政治案最严厉,大臣一旦被抄家,女性出路基本是流放为奴,这里的流放为奴可以是千里之外,也可以是就近官府,可能赏赐给有功大臣,可能是官娼,这里有满汉之分,满人可能为辛者库,就是低贱的罪人,而***最惨。
抄家也有特例的,比如乾隆时期的直隶总督杨景素,查到他贪黩营私,判了抄家,但杨景素已经死了,抄家共得20万两银子,乾隆念有修河之功,废籍并留下4万两,这属于格外开恩;也是乾隆时期,有两个货,云贵总督恒文和云南巡抚郭一裕,合伙想给乾隆送一个金炉,结果在出资上谈不拢,***曝光,乾隆恼怒派刘统勋查两人,刘判的是流放,乾隆觉得轻了,直接勾为自尽抄家,家属无论男女全发配军中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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