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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从重处罚的七种情形?
刑法中从重处罚的情形:
1、煽动未成年人犯罪的;
2、境外人员或组织串通进行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捏造罪状陷害他人达到犯罪尺度的;
4、私自挪用救灾款物或者扶贫资金等国家用于重要的物资,一经发现有此行为的将从重处罚;
5、引诱或者***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利用并挑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毒品的,以及迫使未成年人销售制造毒品的,将行为人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现阶段从重处罚情节共36种,除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累犯、毒品再犯等明文规定非犯罪情节外,其他条款均为犯罪情节较重、恶劣或社会危害性大,不包括不自证其罪或拒不认罪。
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
1、累犯从重处罚;
2、***罪,***不满十四周岁的***从重处罚;
3、非法拘禁罪,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从重处罚;
5、聚众开展***活动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从重处罚;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利用、煽动未成年人或者出售从重处罚;
7、组织、强迫***罪、引诱、容留、介绍***罪,酒店、饮食、文化***、出租车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重处罚;
8、传播***书籍、电影、音像、图片或其他***物品罪,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从重处罚;
9、贿赂罪,索贿从重处罚。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
2、累犯(刑法第65条);
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刑法第104条);
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规定的犯罪的(刑法第106条);
5、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背叛国家、投靠境外机构、组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刑法第109条);
6、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
7、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刑法第171条)。
以下几种:
缉毒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包庇他人涉及走私、***、制造毒品、向未成年售卖毒品等行为,会被从重处罚的;
国家工作人员领导他人参加***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法逼迫他人提供违背事实的证据的、虐待被监管人员,并且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从重处罚;
伪造变造进口证明、海关报关单用于骗购外汇的行为,从重处罚;
伪造***向他人出售的,从重处罚;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拆卸、隐匿顾客邮件来获取财物的,从重处罚;
实施***罪的,造成财产严重损失的,以***罪从重处罚。
1.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
2.犯罪后不到五年内再犯罪的;
3.犯罪后逃亡、隐匿期间再犯罪的;
4.犯罪后被判处***以上刑罚,***期间再犯罪的;
5.犯罪后被撤销缓刑、***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
6.犯罪后被依法***取强制措施,期间再犯罪的;
7.犯罪后被依法***取治安管理处罚,期间再犯罪的。
以上七种情形中,如果犯罪行为符合其中一种或多种情形,那么犯罪人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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