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押解书籍推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押解书籍推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给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寄书籍吗?
可以但是个别区县看守所监内有图书室,专供在押人员借阅,没有必要购买书籍邮寄。除非是国家特殊人才、需要特殊书籍。看守所通常不接收书籍,即使通过邮局邮寄也不会下发至对象。另,看守所留所***的人员通常余刑已在6个月以内(6个月以上押解监狱执行)
历史上还有哪些人具有忠贞的品格?
历史上具有忠贞品格的人有岳飞、文天祥、屈原、林则徐、李大钊等。他们的事迹流传千古,在此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位晚清大臣林则徐。“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句话就出自清代林则徐。
林则徐因主张禁烟而受到谪贬伊犁充军的处分,被迫在西安与家人分别时为抒发自己的爱国情感以及性情人格而作了《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表达了作者愿为国献身,不计个人得失的崇高精神。原文如下:
出门一笑莫心哀,浩荡襟怀到处开。
时事难从无过立,达官非自有生来。
风涛回首空三岛,尘壤从头数九垓。
休信儿童轻薄语,嗤他赵老送灯台。
力微任重久神疲,再竭衰庸定不支。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谪居正是君恩厚,养拙刚于戍卒宜。
戏与山妻谈故事,试吟断送老头皮。
刘邦的约法三章可信吗?还是宣传高手、或史书粉饰?
我感觉汉王刘邦的“约法三章”是可信的,并非夸大的宣传或粉饰。我们应该全面客观来看:
第一,积极性:
甲,“约法三章”有众多历史文献做支撑依据。(1)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上记载:“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者死,伤人及盗抵罪。”(2)汉荀悦《汉纪》载:“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3)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五十九》载:“***谓亮曰:昔高祖入关,约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借威力,跨据一州,初有其国,未垂惠抚;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
乙,“约法三章”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现状和老百姓的心里需求。秦朝在大一统、大格局的同时,也实施了不得人心的严刑酷法和横征暴敛,激起了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六国复辟势力崛起和刘邦项羽争功攻秦。多年的政治经济压迫和战争的影响造成了生产经济基础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刘邦在张良樊哙等人的提醒下,舍弃了阿房宫的女色温柔香,顺应了休养生息、恢复生产的大环境,推行了黄老无为统治之术。而简化法律实体和法治程序的“约法三章”是这种治国之术的核心内容之一。对比秦始皇的严刑峻法和项羽的乱杀乱治,民众更会拥护刘邦看似简单但很实用的政策。这是刘邦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第二,消极性:
随着生产的恢复和民智的成长,到后来大汉朝建国以后,“约法三章”太过简略,难以适应汉朝统治的需要,于是汉高祖刘邦责令丞相萧何便在秦律的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外,又增设户、兴、厩三篇,形成《九章律》,汉朝法制建设才方兴未艾的深入推进。
约法三章的是真的,但作用有限,秦民适应了秦国的法律,并不认为他是暴政,真正收复秦民民人的,是项籍这个反面教材,项籍坑杀秦民的父子兄弟丈夫,掳掠母女姐妹妻子,洗劫秦国的财富,焚毁秦国的居室,秦民对项籍恨之入骨,两厢一比较刘邦简直就是天使。
咸阳城里,弥散着悲伤的气息,“大秦亡了,”扶苏不敢相信。“殿下,你咋一个人出来了,刘邦的人都在搜查,赶快回去吧”。一个满脸刀疤的黑衣壮汉,在未央宫门口走来走去。本来他是来杀两个人,结果还没等他下手……一切的一切都晚了。“如果不是自己的心慈手软,不是自己念手足之情,大秦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为今之计,只有杀掉刘邦,把殿下掉容成刘邦的样子,才能有谋图天下能力,复大秦伟业”!“只有这样了”黑衣大汉猛喝完一碗酒,***地把碗掷在地上。“项羽,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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